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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表决通过《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

游声游色 2017-07-08 17:29:22 20438次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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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快讯(记者 吕晓松)近日,十堰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市第二部地方法规——《十堰市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条例》。该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实施。《条例》规定,武当山古建筑群的一砖一瓦都在保护之列,现存古建筑及建筑遗址66处,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占地面积20多万平方米,全山保存各类文物5000多件。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工作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修旧如旧、最小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损坏文物处50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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