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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今起实施

十堰广电 2017-09-01 19:16:05 7905 次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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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马昌勇 陈永刚)新修订的《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全市公路部门以多种形式贯彻宣传《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上午10点,市城区公路局路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在316国道大峡超限站,为沿线村民和经营户发放《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路政执法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

村民:最起码我看了以后,我知道汽车不能乱停乱靠,公路卫生要维护。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5月24日修订通过。新修订的《条例》把计划内建养的国省干线包括县乡道、通村公路等全部纳入公路路政管理范畴,解决了占总里程60%左右的村道无“法”管理的问题;此外,对各级政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路政管理中的责任分别作了规定,弥补了管理空白。同时,对县级以上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做好路政管理相关工作、建立联合治理机制提出了要求。

市公路局路政科科长 罗远斌:以前公路超限运输没有规定,现在专门作为一个章节,并且超限运输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部门超限治理也进行了明确,这为以后的治超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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