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羽飞 通讯员 杨琴)5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绍明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我市,就制定《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副主任曾勤,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陈诚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郧西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郧西县上津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郧西县上津镇孙家湾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详细了解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座谈会上,调研组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经验及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公共法律服务和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内容和工作机制,公共法律服务机构、队伍、经费情况和问题建议,以及对制定《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立法建议等为重点,认真听取了我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和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十堰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四级体系已建成,以平台、热线、网络为基本载体的平台已建成,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典型,取得了明显的政治、经济、社会效益。
调研组表示,将充分吸收借鉴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在立法工作中处理好政府主责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关系,处理好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培养专业人才的关系,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向基层倾斜的关系,处理好均等普惠和突出重点的关系,处理好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强实践创新的关系。希望十堰在协同整合机制、智能化、网络化、现代化等方面加强实践创新,为全省提供好经验好做法。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