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惕!切勿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湖北警方权威解读:轻则惩戒,重则获刑
“切勿因法律意识淡薄,为蝇头小利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3月30日,湖北省公安厅举行反诈主题新闻发布会,针对年轻人和学生群体易陷入“两卡”买卖陷阱的问题,权威解读其背后的法律后果,明确警示:一旦“两卡”被用于诈骗,持卡人轻则面临多重联合惩戒,重则涉嫌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年轻人或学生如果出售、出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一旦被用于诈骗,就可能构成“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说,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的行为。此行为后果很严重:轻则面临金融、通信和信用惩戒;重则涉嫌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通常分为两个层次:
如果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就会触犯刑法,构成帮信罪,甚至可能成为诈骗罪的共犯。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帮信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三个以上,且账户流入资金三十万元以上的;收购、出售、出租非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或者单位银行账户、单位支付账户,且账户流入资金三十万元以上的;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物联网卡等二十张以上的。
一旦定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有从宽处理的空间(如不起诉或缓刑),但这仍然会留下案底,对未来升学、就业等产生影响。
即使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只要被公安机关认定存在非法出租、出售、出借“两卡”的行为,就会面临严厉的联合惩戒。一旦被惩戒将面临:
· 金融惩戒: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被限制,这意味着你无法通过手机银行、网银、ATM机等方式转账。同时,暂停你名下所有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的业务,你只能向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转账。
· 电信网络惩戒:限制你名下电话卡的功能,并且不得为你办理新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等业务。
· 信用惩戒:你的信息将被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就是俗称的征信黑名单,影响你未来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
上述惩戒措施期限一般为2年,如果构成犯罪并被判刑,惩戒期限则为3年。
在实际办案中,公安部门发现,不少群众明知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号会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犯罪,却经不起高额收购的诱惑,心存侥幸、盲目冒险。他们错误认为,诈骗未必得逞、涉案金额未必巨大,不会追究到自己头上。
但从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旦诈骗团伙落网,警方必将循线深挖溯源,实名买卖、出租出借“两卡”及支付账户的人员,无一例外都会被精准追查到位。同时,诈骗案件单账户涉案资金超30万元已是常态。
省公安厅郑重提醒: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这场博弈从一开始就注定赢不了,一旦触碰红线,必将付出沉重代价,最终满盘皆输。
(记者 龚雪 通讯员 龚轩)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