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民生实事,全面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强化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发现的2起正面典型案例与1起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请各地各单位以案为鉴,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正面典型案例(一)
一、基本案情:
竹山县明钦小区曾长期处于物业管理缺位状态,业委会自治期间物业费收缴率不足50%,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遍地,管道堵塞、化粪池满溢、外墙砖脱落、楼顶漏水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摩托车和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电线充电现象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业主诉求强烈。2023年,竹山县双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管该小区,从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入手,扛起小区治理责任。
二、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统筹,整合多方力量。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对接县房产中心、社区及小区业委会,构建多方协同治理体系,为工作推进筑牢基础,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是问需于民,优化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企业通过问卷调查广泛收集业主意见,建立闭环服务机制,针对性优化服务内容,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物业服务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
三是借力改造,提升硬件品质。主动对接政府部门,成功将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程协调施工单位解决各类问题,完成外墙粉刷、楼顶修缮、监控系统及智能道闸安装等硬件升级,全面提升小区居住品质。
四是环境整治,改善居住面貌。组织专业团队对小区内外垃圾开展彻底清理,全面疏通所有管道井、化粪池,从根源上解决排水难题,实现小区环境从“脏乱差”到整洁有序的转变。
五是聚焦安全,消除民生痛点。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协调,争取到空置的一楼房屋,改造为电动车、摩托车标准化停放点,免费提供给业主停放车辆,有效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从源头消除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
三、群众评价:系列整改措施落地后,明钦小区彻底摆脱“脏乱差”局面,基础设施全面升级,车辆停放井然有序,居住品质大幅提升。业主对双园物业主动担当、精准施策、高效落实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居住安全感、幸福感显著增强,物业与业主的信任关系持续深化。2026年1月23日,明钦小区业主委员会对竹山县双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嘉奖,授予该公司“业主满意物业服务团队”。
四、工作启示:多方协同是破解老旧小区治理难题的核心保障,精准服务是关键举措。该案例证明,物业服务企业唯有坚守“以业主为中心”的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敢于投入、高效落实,将环境整治、安全保障、设施升级与服务优化有机结合,才能打破治理僵局,实现业主满意与物业良性运营的双赢,为老旧小区治理提供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正面典型案例(二)
一、基本情况:
沿河小区位于张湾区车城路街道高家湾社区,是一个建成多年的老旧小区,共有居民1200余户。电动自行车是不少居民日常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然而,过去小区仅在机动车道闸旁留出空隙供电动自行车进出,不仅存在剐蹭风险,且外来车辆可随意进入,给小区安全管理带来隐患。居民对优化小区出入管理、保障出行安全的需求十分迫切。
二、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
一是部门协同,搭建共商共治平台。在张湾区住建局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下,车城街道、高家湾社区积极搭建议事平台,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共同商议改造方案,确保改造贴近实际、回应民需。湖北嘉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迅速响应,累计投入资金1.5万元,通过多方联动推动小区入口智能化改造工程落地。
二是精准改造,智能通道便捷安全。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现场勘查和技术论证,确定加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用通道,并引入智能感应技术。改造后的专用通道标识清晰、宽度合理,充分满足两轮及三轮车辆的通行需求。居民在车头粘贴智能芯片后,车辆靠近道闸即可自动识别抬杆通行,无需刷卡或人工干预,既提升了通行效率,又有效杜绝了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截至目前,该小区已有200余户居民领取并启用智能芯片,更多居民正在陆续办理。
三、群众评价:此次电动自行车专用通道智能化改造,切实解决了居民出行不便和安全隐患问题,居民普遍反映“现在骑车回家像走ETC一样方便”,小区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四、工作启示:从聚焦居民身边的“关键小事”到以智能化手段破解老旧小区管理难题,此次改造是“主管部门指导、街道社区搭台、物业企业落实、居民积极参与”多元共治机制的成功实践。相关部门主动靠前指导,基层单位积极搭台协调,物业企业精准投入落实,不仅提升了居民出行的便利度和安全感,也为全区推进小区精细化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反面典型案例(一)
房县天翔凯旋城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不足。
一、基本案情:
天翔凯旋城小区位于房县红塔镇七河村一组,由房县欣诚佳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房县住建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仅有1人值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的值班制度要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法律依据:该物业服务企业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房县住建局将问题线索移交至消防部门。经消防部门调查核实,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房县欣诚佳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5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