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 通讯员 陈芳)近日,十堰市公安交管部门成功查获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因擅自改装摩托车、超速行驶及噪音扰民等被依法查处。此案是市公安交管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辆“炸街”扰民问题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
驾驶人王某今年20多岁,几天前的夜晚,王某驾驶一辆改装摩托车在城区上海路至北京路沿线等地高速行驶,发动机轰鸣声巨大,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休息。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交管部门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沿途交通监控设备,逐步排查嫌疑车辆。最终,交警六大队在管辖范围内成功查获该摩托车及驾驶人王某。
经现场检查,交警发现王某的摩托车存在多处非法改装,包括排气管、刹车手柄、离合器手柄、脚踏支架、油箱盖及车身颜色等,均与车辆原厂登记信息不符。这些改装不仅增加了行车安全隐患,还大幅提高了车辆噪音。
交警特别指出,擅自改装的摩托车,安全性能没有保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79条予以处罚,罚款500元;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7条第1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予以罚款,罚款200元。
交警介绍,王某的这起交通违法将依法按照擅自改变机动车外观、改装摩托车排气管及超速驾驶机动车等处罚。目前,交管部门正在进一步做驾驶车速鉴定,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车辆“炸街”交通违法整治力度,通过路面巡查、电子监控和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严查非法改装、超速行驶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爱好者,改装车辆需符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或加大噪音,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市民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生活秩序,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回家。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