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十堰市房县发布鼓励外地人购房奖补实施细则,详情如下:
根据《关于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的六条意见(试行)》通知精神,现制定鼓励外地人购房奖补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房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补贴时限及标准
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1日期间,外地人在房县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源由政府公开遴选),每套房(100 平米以上)补贴 6 万元。可与鼓励生育政策叠加使用。
三、资格认定
房县以外户籍人口在房县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领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鼓励外地人在房购房奖补审批表》。
(二)审批
1.线上办理方式:申领人将申请资料上传至房县住房供应链平台,平台识别通过后,提交到县房地产保障中心审核,县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2.线下办理方式:申领人将申请资料提交至县房地产保障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审核通过后,报县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三)核定
县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同步生成《购房资格电子凭证》二维码(线上),加盖公章后的审批表可作为奖补凭证(线下)。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县房地产保障中心负责解释。因房县住房供应链平台在试运行阶段,申领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申领方式。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