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清明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25-04-03 11:01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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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叶旭升 通讯员 顾乙宁)清明假期将至,气温回升、雨水增多,微生物繁殖活跃,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为保障公众健康,4月3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清明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详情如下:

一、食品选购“三注意”

1. 注意场所资质: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超、农贸市场购买食材,购买冷藏冷冻食品时需查看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以及卫生状况。

2. 注意外观品质:采买生鲜蔬果、预包装食品时查看商品外观,切忌采购发芽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及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类,以及包装破损的商品。

3. 注意标签信息: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及贮存条件,清明传统食品(如青团)需按包装要求冷藏或加热食用。

二、食品加工“三要点”

1. 谨慎处理高风险食品:不采不食野生蘑菇、毒芹等野菜;不食用未经专业处理的河鲀;自制药膳药酒需遵医嘱,避免误用乌头、钩吻。

2. 烧熟煮透:谨慎制作食用各种凉菜、卤菜、四季豆、黄花菜、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不制作食用性状不明的特殊食品,烹调肉、禽、蛋、海产品等食物时要煮熟、烧透。

3. 生熟分开:谨慎生熟不分带来的安全风险,加工食物的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冰箱中的蔬菜水果等直接入口食品要与生肉生鱼等分开保存,避免交叉污染。

三、外出就餐“三选择”

1. 选择正规商家:选择《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到无证小店、路流动摊贩、露天摊点用餐。

2. 谨慎选择高风险菜品: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高风险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许可项目,注意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不盲目尝试“新奇野味”,倡导文明用餐。

3. 选择“明厨亮灶”单位:优选提供公筷公勺、餐饮具洁净、倡导文明节俭用餐的“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用餐。

四、网络订餐“三核查”

1. 核查商家资质:查看平台公示的证照信息、菜品原料及用户评价等信息,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择优下单。

2. 核查配送安全:查看查商家是否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3. 核查商品对应性:查看商家公示的店面信息是否与实体店铺相对应,谨慎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按需点餐减少食物浪费和一次性餐具的过度使用。

五、特殊场景“两警惕”

1. 祭扫供品安全:祭祀糕点现做现用,剩余食品及时冷藏并在24小时内食用,避免霉变。

2. 踏青野餐防护:携带新鲜食材,冷藏食品用保温箱保存,餐前洗手消毒,远离不明水源。

特别提示:

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进行食品消费时注意索取并留存发票、交易记录等消费凭证,食用后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备查备检。如果发生消费纠纷,要依法理性维权,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的APP、微信公众号、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网络渠道,或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

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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