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地发布“茶十条”

时间:2025-03-29 20:33 来源:今日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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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第三届“武当山茶”茶旅文化主题活动月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十堰市竹山县发布了十项核心政策,支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项“支持茶叶基地建设”

对实施工程建园的,按照种子直播1200元/亩、无性系2000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对低老茶园提档升级改造,予以500元/亩奖补。

第二项“支持茶园配水设施建设”

按照“乡镇申报、县级审核、项目支持”的程序,经过审计监督,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奖补。

第三项“支持茶叶产品开发”

对引进新产品或自主研发新产品的企业,在竹山境内生产,单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万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第四项“支持茶叶产品认证

对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和产品认证的茶企及新获得富硒、富锶等有益微量元素认证合格的市场主体,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五项“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对当年在县域外开设竹山茶门店,每个门店给于1万元/年的奖补,每年奖补前100家申请茶企。对批准参加国家、省级、市级展销活动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对自营出口对参加省市农业(茶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茶事竞赛及茶行业权威组织举办的名茶评比中获得奖项并享受奖金的茶企,除享受赛事奖金外另予以奖励。

第六项“支持大宗茶产业链”

对参与大宗茶生产加工的市场主体,按生产大宗茶干毛茶1000元/吨的标准予以奖补;对茶叶生产企业自主投资新建的大宗茶生产线,按照投资金额的20%进行奖补。

第七项“支持企业联农带农”

对当年流转茶园100亩以上的市场主体,按照300元/亩进行奖补。对支付农户务工工资超出50万元的经营主体,按超出部分5%给予奖补。

第八项“支持产品市场营销”

对当年销售经营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市场主体,按照销售额的0.2%给予奖补,最多不超过30万元。对县内自营出口创汇茶企,每出口创汇1美元奖补人民币0.05元。

第九项“支持茶叶社会化服务”

对合法合规开展茶叶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的市场主体,按60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对服务面积达5000亩、10000亩以上的茶企,分别按5万元、1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

第十项“支持网络平台销售”

在第三方网销平台上开设茶叶专卖店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全年线上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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