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吴世平)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坚决落实保护第一,系统性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工作要求,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政府将4处“四普”新发现文物点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一举措不仅丰富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和数量,更是“应普尽普、应保尽保”“边普查、边保护”的生动实践。
此次竹溪县公布的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3处文化景观和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分别为梅子垭古贡茶园、彭浴沟贡米原产地、楠木寨金丝楠木林和鸡心岭战斗遗址。4处县保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还承载着当地独特的文化记忆。竹溪县位于鄂、渝、陕三省交界的秦巴山区,山高水净、环境优美,是闻名的“贡茶”“贡米”“贡木”之乡,将三处与之相关的文化景观公布为县保,既坚持了“保护第一”的工作要求,也有力服务了地方经济文化发展。
四普启动以来,十堰市四普办始终践行“边普查 边保护”的工作理念。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对“三普”复查点进行精细核查,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及时采集登记,为后续认定公布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在完成数据采集后立即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指导相关县市区做好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遴选工作,为遴选申报第九批国保、省保做好资源储备,确保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下一步,十堰市“四普”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普查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将普查成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实施重点保护,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贡献力量。
编辑:尹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