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王婚前2023年全款购买一套二手房,小张婚前也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两人结婚后,小王父母可以为小王代际购房提取公积金吗?
回复:可以,根据《十堰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缴存人及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小王和配偶不能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但是小王父母可办理代际提取业务,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
2、小郭2017年购房后办理了“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现在不动产权证已经办理到位,建设银行商业住房贷款正常还款7年,现在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吗?
回复:可以,根据《关于调整十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同一套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后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满一年,取得不动产权证,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3、小张看到了各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统一下调,但是没看到公积金下调利率通知,请问公积金贷款利率什么时候开始下调?
回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