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最新就业创业政策礼包请查收!

时间:2024-08-09 09:30 来源:茅箭这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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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这些“真金白银”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快来领取吧!

一、对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政策

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政策,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统筹推动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基层治理模式创新需要,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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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扶持项目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及连续3年的场租补贴。补贴对象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持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按规定给予5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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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青年灵活就业合法权益。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的6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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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求职补贴

困难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学年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可获得就业援助。补贴对象为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咨询电话:0719-8789075 茅箭区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股

一次性就业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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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给予的补贴政策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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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培训补贴

组织青年和毕业年度学生参加新型学徒培训,提高技能水平,按规定对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企业和学校给予学徒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0719-8789329 茅箭区就业中心职业培训股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主要用于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等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719-8789075 茅箭区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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