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了一杯水,十堰男子被判赔14000元!这事得当心

时间:2024-07-12 18:48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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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十堰男子坐火车时,一时大意,没拧紧杯盖,导致开水溢出烫伤周围乘客,被告上法庭,日前,十堰市房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均为化姓)。

2023年8月,房县人徐某乘坐由襄阳发往湖南吉首的火车。徐某在列车开水间里接了一杯开水后,准备返回自己上铺的铺位。其间,由于没盖好杯盖,溢出的开水倒在了下铺杨某的脖子上,导致熟睡中的杨某脖子和身体大面积烫伤。后因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等各项损失的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被烫伤的杨某将徐某诉诸法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这也是杨某向房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请的原因。

房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起案件。庭审中,徐某陈述其已于前期为杨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且不会逃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但杨某提出的后续护理等费用不合理,后续费用应当在实际发生后再进行主张而不是一次性全部算入赔偿。

承办法官分别听取了当事人的诉求及原因,从实际损失出发,主持重新计算当事人遭受的各项损失。最终,徐某同意在一周内一次性赔偿杨某各项损失共计14000元,双方约定不再为此产生任何后续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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