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 通讯员 陈霞)交通安全,人人有责。7月11日,记者从十堰市公安交管局道路交通违法举报中心获悉,今年上半年,该中心共接受各类交通违法举报8200余起,兑现奖金14万余元。
7月11日上午,市民杨先生拿着视频到道路交通违法举报中心举报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半小时前,杨先生在送朋友去往高铁东站的路上,遇到一辆轿车不打转向灯,在没有变道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变道,险些造成两车追尾,他想通过举报的方式,让大家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市公安交管局道路交通违法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师宝华表示,举报者的视频显示,前车为虚线变道,但没有开启转向灯,影响了后车行驶,他们会对视频里的前车进行批评教育,并奖励举报人50元。
为更好地发动群众参与交通、管理交通,城区于2017年开始实施《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办法》,该《办法》先后经过了4次修改,2024年1月1日起,新《办法》开始实施,其中增加了举报案件办理流程,删除了举报机动车违停等内容。举报人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件给予50元、200元、400元、500元不等奖励,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元。该办法实施以来,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参与度。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大队副大队长杨勇表示,今年1至6月,十堰道路交通违法举报中心共接受各类违法举报8200余起,审核采用2900余起,360余人次获得奖励,共奖励金额14万余元,其中,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排在首位。
交管部门表示,广大群众的积极举报,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第三只眼”,大大改变了交管部门“孤军奋战”的现状。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要敬畏法律、敬畏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也希望市民积极参与交通违法举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