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徐莹 通讯员 索阁)为全面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提升船舶污染物接转处各环节衔接能力,确保船舶污染物“零排放”,7月24日至26日,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路交通执法支队联合对我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监督检查。
联合检查组先后对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武当山六个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及3家港口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船舶污染物回收单位的责任落实、制度建立、防污染设施使用、船E行平台运行以及与环卫(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污油处理企业(含油污水)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接收不及时、转运处置协议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现场向接收单位进行反馈,并就如何整改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
联合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环保理念,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污染物回收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大船舶污染物回收频次,严格执行污染物回收操作规程,确保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应收快收”,同时要加强船舶防污染接收、转运、处置协同配合,达到全过程有效衔接和闭环管理。
编辑:思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