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通告
经查,下列3家社会组织2020年度、2021年度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自通告之日起,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相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应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电话:0719-8117968)
十堰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一、社会团体
十堰市珠算心算协会
十堰市珠宝玉石鉴赏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堰乾康前列腺炎研究所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