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马冲)近日,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发布《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总结2021年以来数字乡村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涵盖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智慧农业、乡村新业态新模式、乡村数字化治理、乡村网络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绿色乡村、数字乡村发展环境等8个方面内容。
《报告》试行评价各地区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共包括12项指标,对2021年超全国平均水平或位列前10位的地区进行了公布,湖北每项指标均名列其中。其中,湖北省数字乡村发展水平、农业生产信息化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率、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行政村覆盖率、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比、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应用系统行政村覆盖率、村级在线议事行政村覆盖率等7项指标位居全国前5位;“三务”网上公开行政村覆盖率、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率、县均社会资本投入、乡村人均社会资本投入等4项指标位居全国前9位;村级综合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位居全国平均线上。
近年来,湖北省委网信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坚持把数字乡村建设作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指导武汉市江夏区等4个国家级、石首市等11个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地区,打造示范样板,引领全省数字乡村建设发展。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