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阻断通信72分钟,造成损失80多万元!十堰法院判了!

时间:2022-07-20 17:12 来源: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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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施工区域埋设有国防光缆,郧西男子却轻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过失将国防光缆挖断造成严重后果。近日,该男子因触犯刑法被十堰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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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心存侥幸

男子施工挖断国防光缆

今年2月,陈某在郧西县河夹镇杨家湾村一处高速公路旁使用挖掘机挖砂浆坑,当时他已知道施工区域埋设有国防光缆,却因轻信自己能够避免损坏光缆而继续施工,结果不慎将西安至武汉国家一级传输国防光缆及郧西县至十堰市郧阳区民用电信光缆挖断,造成西安至武汉国防光缆通信阻断72分钟。

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统计,国防光缆损失价值达80余万元。

主动投案,积极协助抢修

男子被法院从轻处罚

郧西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陈某行为已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协助抢修光缆,家属自愿缴纳了光缆线路迁改抢修费用,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最终,陈某被判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友情提醒,国防光缆是重要的军事设施,关乎国家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如需在通信线路沿线附近施工,应事先取得通信部门同意并采取技术防范措施后方可动工,如造成损坏,应承担修复线路的费用,赔偿阻断通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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