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十堰市张湾区林业局就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险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在全市率先启动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商业保险机制,实现野生动物致害损失由政府投保和保险“买单”。
近年来,张湾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成效明显,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数量增多、活动范围扩大,野生动物“肇事”事件频发,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野猪破坏农作物和野生猕猴伤人事件亟待有效处置。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所思所忧所急所盼,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张湾区林业局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创新工作举措,通过反复对接沟通并上报区政府研究同意,最终确定自筹资金为群众购买“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
据了解,该保单自1月28日零时正式生效,保险期间被投保人在全区范围内因遭受野猪、猕猴两类陆生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救助补偿,在累计赔付限额内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残疾赔付限额30万元、每人财产损失赔付限额4万元。该保险也加强了对农作物损害方面的赔偿力度,对常见的谷类、豆类、薯类、经济作物分不同的生长期按单价比例给予赔付,每亩赔付单价1000元至1800元不等。此举将有力减轻受害群众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将有效防止野生动物遭受报复性捕杀,实现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双赢效果。(秦楚网 通讯员 周晓龙)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