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梗概:
晓丽从小罹患小儿麻痹症,生活起居离不开轮椅和双拐,但她身残志坚,乐观坚强,经人介绍,她进入江汉玉器厂打工,工厂承诺工资月结,每月3000元。
晓丽母亲卧病在床,急着用钱,这份工作对她十分重要,起早贪黑挤公交,穿越整个城市上下班,受苦受累她都甘之如饴。
没想到的是,上班5个月,工厂一分钱工资都没有兑现。她多次找到王总,都被搪塞过去,到最后,竟然被“辞退”了,保安连厂门都不让进进了。这样小丽陷入了巨大的痛苦。
经人指点,晓丽找到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听完晓丽的情况,十分同情她的遭遇,决定指派刘畅律师为她维权。
在律师的帮助下,小丽将王厂长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玉器厂自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晓丽5个月的工资。
影片旨在艺术再现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在坚持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中发挥的重大作用和做出的重大贡献。影片还将委婉展示我市创文所带来的人文成果。
主创人员:
策划、编剧:庹明生
策划:秦毅
统筹:孙一帆
导演、摄像:任应朝
摄像、制作:张丙森
编辑:孙一帆